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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销售价高于备案价 农商住宅小区称可退钱

发布时间:2021-05-22 23:42:16

信网5月18日讯“房住不炒,开发商怎么还搞‘价外加价’的套路来卖房?”市民刘先生发现自己购买的农商住宅小区,实际支付的价格比网签备案价要高,所以他要求开发商青岛中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返还多收的15万元。信网(0532-80889431)从胶州市住房服务保障中心了解到,刘先生反映的事情属实,但小区里只有他一户有这个问题。一位工作人员称,“这15万元没有入开发商的账,是刘先生与销售之间的约定。那个销售早就离职,不过开发商说可以退这笔钱。”

农商住宅小区位于胶州市株洲路188号,开发商为青岛中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刘先生告诉信网,他所购房子的网签备案价和合同价都为每平方米11700元,但他实际是按每平12953元支付的。“我是第一次买房不懂,后来才知道开发商不能高于网签备案价来销售。国家多次强调房住不炒,但开发商无视房管局的规定,私下搞‘价外加价’的套路来卖房,这严重违反了规定!”

刘先生手上共有两张发票,一张是48万元的青岛中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首付发票,另一张是一位开发商巩姓负责人以个人名义开具的15万元服务费发票。刘先生提出了自己的诉求,“我只是普通老百姓,赚钱不容易,开发商不该收的钱就是不能收。所以我要求他们退还多收的15万元,并补偿我这三年还的银行利息。”

信网查询了解到,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方案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有明确规定“商品房实际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备案价格”。针对刘先生反映的情况,信网联系到开发商青岛中云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目前负责此事的于经理,但对方留下一句“这个不清楚”后直接挂断了电话。

胶州市住房服务保障中心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信网,接到刘先生的投诉后,开发商随即落实了情况,发现2018年与刘先生对接的销售人员早已经离职,现在联系不上人。“开发商证实这个事情确实存在,但销售收的这15万元并没有入公司的账,是刘先生与销售之间约定的问题。”

虽然如此,但开发商同意给刘先生退还这15万元,“不过刘先生还要求公司承担这笔钱三年来还给银行的利息,开发商说这个没有先例,所以双方最终没能达成一致,目前还在协商中。”该工作人员称,农商住宅小区只有刘先生这一户有这种情况,“所以我们建议开发商尽量找到当时的销售,把情况落实清楚看看怎么办,也建议刘先生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此事。”

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认为,开发商的网签备案价和刘先生实际交款之间有差异,可以要求开发商返还差价。“销售当时与刘先生对接工作属于职务行为,并不是代表他自己,所以刘先生只能找开发商来要这笔钱。销售把多余的这部分钱拿走,侵犯了开发商的利益,由开发商负责去追偿。双方对于利息问题有异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信网记者 郑倩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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